2025年08月13日,三明金融監管分局核準顏榮廷福建永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助理。

公告內容如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三明金融監管分局關于顏榮廷永安農商銀行行長助理任職資格的批復

明金監復〔2025〕43號

永安農商銀行:

《福建永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顏榮廷行長助理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永農商〔2025〕178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顏榮廷福建永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助理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三明監管分局

三明金融監管分局

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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