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是海南省保障本地居民家庭和引進人才住房需求的民生工程。當前,海口市共有26個安居房項目在建,擬提供安居房2.5萬余套,其中,位于秀英區長濱路東側長潭街1號的文庭居共有400余套安居房,計劃于3月開始配售并啟動房源申購報名,預計6月底交付使用,將成為今年全市率先交付的安居房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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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文庭居之外

海口還有這些在建安居房項目

永桂花園

永桂花園安居房項目位于海口市秀英區永桂開發區,總用地面積27.86畝,由5棟26層住宅樓、1棟2層商業樓和一層地下室組成。

桂府佳苑

桂府佳苑安居房項目位于海口市秀英區海盛路,與海力路交叉口西南側,用地面積約107.54畝共25棟建筑,擬建設安居房2000余套。

信興花園

信興花園安居房項目位于海口市秀英區長生路,項目用地面積37畝,項目擬建設安居房600余套。

新高貿易

新高貿易安居房項目位于海口市秀英區海盛路,用地面積約125.8畝,擬建設安居房2000余套。

我們還為大家準備了申請條件、材料和方式↓

海口安居房申請條件

(一)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所在市、縣、自治縣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

(二)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成員至少一人或者引進人才已在海南連續兩年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且每年在海南實際居住時間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

(三)省和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海口安居房申請材料

(一)本市城鎮從業的居民家庭

1.2020年4月28日前取得本市戶籍,家庭成員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或在本省城鎮擁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積低于本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的,已在海口連續兩年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且每年在海南實際居住時間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身份證件;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戶口本;

(4)結婚證書或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5)在海口市繳納的連續兩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記錄。

2.2020年4月28日后取得本市戶籍,已在海口連續兩年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且每年在海南實際居住時間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且家庭成員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或在本省城鎮擁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積低于本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的,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身份證件;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戶口本;

(4)結婚證書或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5)在海口市繳納的連續兩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記錄。

(二)本市城鎮從業的引進人才

1.已取得本市戶籍,已在海口連續兩年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且每年在海南實際居住時間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且家庭成員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或在本省城鎮擁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積低于本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的,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身份證件;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戶口本;

(4)結婚證書或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5)在海口市繳納的連續兩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記錄。

(6)學歷證明或技術職稱證明或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證明。

2.未取得本市戶籍的各類引進人才,已在海口連續兩年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且每年在海南實際居住時間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且家庭成員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身份證件;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戶口本;

(4)結婚證書或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5)在海口市繳納的連續兩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記錄。

(6) 學歷證明或技術職稱證明或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證明。

(備注:申請人以職稱證書為申請材料時需提交:一、職稱證書掃描件;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或認定表)掃描件; 三、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平臺(http://12333.gov.cn) 中的“全國職稱查詢評審信息查詢(試運行)”的查詢結果截圖。)

3.由省外整體遷入海南的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的隨遷員工,本人已在海口連續兩年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且每年在海南實際居住時間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且家庭成員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或在本省城鎮擁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積低于本市城鎮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積的,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身份證件;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戶口本;

(4)結婚證書或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5)在海口市繳納的連續兩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記錄。

(6)勞動合同。

4.經認定的綜合型總部企業,符合我省規定的引進人才標準的員工,本人已在海口連續兩年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且每年在海南實際居住時間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且家庭成員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身份證件;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戶口本;

(4)結婚證書或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5)在海口市繳納的連續兩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記錄。

(6)勞動合同。

(7)學歷證明或技術職稱證明或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證明。

(備注:申請人以職稱證書為申請材料時需提交:一、職稱證書掃描件;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或認定表)掃描件;三、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平臺(http://12333.gov.cn) 中的“全國職稱查詢評審信息查詢(試運行)”的查詢結果截圖。)

5.經認定的區域型總部、高成長型總部、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國際組織(機構)地區總部或重大招商項目單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的員工,已在海口連續兩年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且每年在海南實際居住時間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且家庭成員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身份證件;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戶口本;

(4)結婚證書或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5)在海口市繳納的連續兩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記錄。

(6)學歷證明或技術職稱證明或職業資格證明;

(備注:申請人以職稱證書為申請材料時需提交:一、職稱證書掃描件;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或認定表)掃描件;三、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平臺(http://12333.gov.cn) 中的“全國職稱查詢評審信息查詢(試運行)”的查詢結果截圖。)

(7)勞動合同。

6.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以及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本市服務1年以上的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已在海口連續兩年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且每年在海南實際居住時間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且家庭成員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身份證件;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戶口本;

(4)結婚證書或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5)在海口市繳納的連續兩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記錄。

(6)人才認定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

7.公開招錄、公開選調、調任、轉任到本市縣(含中央駐瓊單位和省直單位)的公務員,以及通過公開招聘或組織調動等形式進入本市事業單位(含中央駐瓊單位和省直單位)、法定機構的工作人員,已在海口連續兩年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且每年在海南實際居住時間不少于一百八十三天,且家庭成員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身份證件;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戶口本;

(4)結婚證書或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5)在海口市繳納的連續兩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記錄。

(6)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備注:安居型商品住房優先向本市城鎮從業的居民家庭、引進人才、基層教師和醫務人員供應,暫緩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家庭申請本市安居型商品住房。)

(三)本市基層教師和醫護人員

1.通過公開招聘或組織調動等形式進入本市公辦基層學校,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主城區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身份證件;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戶口本;

(4)結婚證書或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5)事業單位、聘用單位(公辦學校)聘用合同;

(6)《海口市基層教師申購安居型商品住房基層服務承諾書》。

2.通過公開招聘或組織調動等形式進入本市民辦基層學校,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主城區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身份證件;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戶口本;

(4)結婚證書或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

(5)事業單位、聘用單位(民辦學校)聘用合同;

(6)《海口市基層教師申購安居型商品住房基層服務承諾書》。

3. 通過公開招聘或組織調動等形式進入本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務人員和“縣屬鄉用、鄉屬村用”醫務人員及鄉村緊密型一體化管理的鄉村醫生,本人在本市累計繳納12個月(含)以上個稅或社保,累計實際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員在本省城鎮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的,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身份證件;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戶口本;

(4)結婚證書或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含法院判決 書或離婚協議);

(5)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累計12個月(含)以上個稅或社保繳費記錄;

(6)鎮衛生院(或農場醫院)聘用合同;

(7)《海口市基層醫務人員申購安居型商品住房基層 服務承諾書》。

三、其他材料

申請人符合《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可優先配售的,應當在申請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的省部級以上勞模證書;

(2)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的復轉軍人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證明材料;

(3)D級危房鑒定報告;

(4)申請人或共同申請人的一、二級殘疾證書重殘人員或者優撫證明材料。

掃描下方二維碼可下載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請表↓↓↓

海口安居房申請方式

到戶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所在地區政務中心服務窗口遞交材料申請。

有你心儀的安居房項目嗎?符合條件的話趕緊申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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