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07日,北京金融監管局核準史黎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副總經理。

公告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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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監管局關于史黎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副總經理任職資格的批復

京金復〔2025〕695號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史黎中國光大銀行信用卡中心副總經理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光銀字〔2025〕232號)及相關補正材料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史黎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副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北京金融監管局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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